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的實驗室里,一份關于網紅“深海魚油”的檢測報告靜靜地躺在桌面上。報告中,“未檢出”的字樣如針刺眼,揭露著一場精心策劃的健康騙局。
2026年1月26日,中國新聞網《民生調查局》發(fā)布的一篇調查報道撕開了直播電商中魚油產品的遮羞布。

記者在直播平臺購買多款熱銷“深海魚油”并送往檢測,其中三款Omega-3含量低于10%,兩款甚至未檢出關鍵功效成分DHA。專家指出,這種異常數據意味著產品原料很可能就是大豆油等廉價植物油,或是生產工藝過于低劣。
更令人警惕的是,這些涉事團隊如同打不死的“小強”,在被央視等媒體于2025年6月曝光后,并未退場,而是通過注冊新公司、更換品牌、復用網紅素材等方式“換殼重生”,在同一套戲碼中繼續(xù)收割流量與金錢。
造假現場
廣東省科學院測試分析研究所出具的檢測報告,成為戳破虛假宣傳的有力證據。
一款名為“Drwissth”的魚油凝膠糖果,商家宣稱每粒含EPA180毫克、DHA120毫克,實測結果卻是兩者均“未檢出”,Omega-3含量僅為5.42%。另一款“Moeok”魚油,DHA同樣未被檢出,Omega-3含量僅5.06%。
即便是檢測數據與宣傳基本吻合的“Beseem”魚油,其39.0%的Omega-3含量,也遠未達到行業(yè)公認的有效標準。
中國農業(yè)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yǎng)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分析,如此異常的數據基本可以判定產品“要么用大豆油等廉價植物油稀釋,要么生產工藝過差,活性成分已被高溫破壞”。
帶貨話術
直播間的宣傳話術是這場騙局的核心“畫皮”。主播們用極具渲染力的語言,將魚油包裝成包治百病的“神藥”。
“躺下睡不著、半夜容易醒、腦袋暈胸口痛都吃它”、“給血管洗澡”、“固發(fā)養(yǎng)發(fā),呵護頭發(fā)健康”等話術層出不窮。主播們反復強調自家魚油在純度和有效成分上“全網領先”。


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出具的檢測報告
為規(guī)避監(jiān)管,主播不直接聲稱療效,而是通過手拿血管對比圖等視覺材料,進行強烈的隱晦暗示。同時,反復使用所謂“行業(yè)權威人士”進行背書。
例如,“Okiss深海魚油”的主播不斷提及“中國生命健康研究院主任”的“趙主任”。但記者調查發(fā)現,該研究院實為2024年在香港注冊、現已解散的私人公司,所謂的“權威”是精心編造的虛構形象。
“換殼重生”
調查追蹤發(fā)現,這些造假團隊已形成一套成熟的“換殼”生存法則。
2025年6月,央視新聞曝光“白云好心情生物企業(yè)店”銷售的所謂“高純度魚油”實為植物油。其宣稱EPA含量85%、DHA含量10%,但實際未檢出這兩種特征性成分。

“Okiss深海魚油”直播間主播在推薦魚油
涉事團隊并未消失。原班人馬轉而運營名為“Okiss官方旗艦店”的新店鋪,該店鋪迅速積累了55.1萬粉絲,銷量超過85萬件。
背后的運營主體“徐州天天嘉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與其前身“徐州天天好心情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及被曝光的“白云好心情”企業(yè),最終控制方均指向同一香港集團。
流量陷阱
造假者深諳流量獲取之道,盜用網紅素材成為低成本引流的手段。
擁有超過1489萬粉絲的博主“張白鴿·金其父女走全球”,其“老爸一直在吃”的直播切片,被多個品牌店鋪盜用,標注“鴿子推薦”等標簽。

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咨詢,一些店鋪客服信誓旦旦地表示與網紅推薦的是“同款”,原料和功效“都一樣”。然而,張白鴿的官方客服明確表示,相關合作早已結束,看到的視頻都是“假產品”。
記者甚至遭遇了“下單A品牌,收到B品牌”的離奇經歷,而當試圖追問時,原店鋪已悄然關停。這種混亂與失序,恰恰揭示了產業(yè)鏈末端的草率與對消費者的漠視。
身份迷局
“海外品牌”的光環(huán)是另一層常用的“畫皮”。“Okiss”品牌在直播間被宣傳為“源自新西蘭”、“專注魚油20年”。店鋪客服解釋為“品牌源自新西蘭,生產在山東”。
然而,新西蘭知識產權局官網信息顯示,“Okiss”商標于2024年2月的所有權人變更為“與時大健康(濟南)有限公司”。這種極易引發(fā)誤解的表述,成功利用了消費者對海外產品的信任。
另一款宣稱“美國原裝進口”的“Beseem”魚油,記者在亞馬遜等海外平臺及多個商超網站,均未找到該品牌的任何產品。其所謂的海外公司,實際控制人仍為中國籍。
標準之困
亂象背后,行業(yè)標準缺失與執(zhí)行混亂是根本原因之一。
目前我國魚油產品僅有農業(yè)部門發(fā)布的兩項推薦性標準,缺乏強制性約束。更荒唐的是,一些所謂“魚油”產品,其包裝上標注的執(zhí)行標準竟是 《糖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
根據《中國成人血脂異常防治指南》,用于臨床調脂等保健目的的Omega-3魚油制劑,純度需大于85%才可能達到較好效果。
而市場上大量作為普通食品銷售的魚油,其有效成分含量遠未達到此標準,卻通過直播話術被暗示具有保健甚至治療功效。
法律風險
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創(chuàng)始合伙人王有銀律師指出,商家將普通植物油冒充深海魚油,虛構核心成分,并通過直播夸大功效,主觀上具有欺詐故意,已構成典型的消費欺詐行為。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可主張“退一賠三”。然而,在實際維權中,消費者面臨取證難、識別難的問題。
直播的即時性使得違規(guī)證據轉瞬即逝。產品送檢成本高、流程復雜,普通消費者難以憑一己之力戳破商家編織的謊言。
治本之策
整治直播間保健品騙局,需要一場全方位的“市場提純”行動。
監(jiān)管部門需加快完善法律法規(guī),針對直播帶貨制定專項管理辦法,明確“高純度”、“功效宣稱”等宣傳用語的標準,大幅提高違法成本。
電商平臺必須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建立嚴格的產品審核和主播準入機制。對保健品可實行“一品一檢”,要求商家提供權威檢測報告;對違規(guī)主播實施“黑名單”制度。
對于整個行業(yè)而言,此次事件是一記警鐘。企業(yè)需堅守誠信底線,以品質贏得市場,而非靠虛假宣傳收割流量。
一系列檢測報告中“未檢出”的字樣,與直播間里“全網領先”的激昂吶喊,構成了這個時代最具諷刺意味的對比。從廉價植物油到被精心包裝的“神級魚油”,只需一層直播話術的“畫皮”。
造假團隊在被曝光后迅速“換殼重生”,新店鋪粉絲輕松突破55萬,銷量超過85萬件。這不僅是監(jiān)管的難題,更是對商業(yè)誠信與消費信任的考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