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消費者協會警示天津融德泰勞務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德泰):依法合規(guī)是企業(yè)經營之基、守約踐諾是企業(yè)經營之本,請依法誠信經營,按約退費。同時,依法支持消費者對融德泰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據了解,四川省消費者鄒先生與融德泰簽訂中介服務合同到澳大利亞做廚師。今年4月25日,鄒先生在得到“百分百能出去,放心吧,公司就有這實力”的微信答復后,交付全部費用1.69萬元,包括辦理赴澳大利亞工作簽證費、資料費、翻譯費等代繳費用1.49萬元,以及融德泰代辦事項的申請費和服務費2000元,合同約定出國勞務項目的辦理時間為45—60個工作日。6月,融德泰通知鄒先生被拒簽,退還了2000元。鄒先生不認可,于7月投訴到天津市消協。
受理投訴后,天津市消協查看了合同、付款記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訪客(旅游)”簽證接收單等材料,在與融德泰電話聯系后,今年7月6日、18日分別發(fā)送了《天津市消費者協會投訴調查函》《天津市消費者協會投訴調查催辦函》,調查合同約定事項的履行情況、簽證被拒簽原因等問題,但在規(guī)定期限內均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饋。
在超過規(guī)定答復函件時限的13天后,融德泰送來“編號12006706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合同解除協議、境內匯款電子回單、微信聊天記錄截圖、調查問題答復”5份材料。在“調查問題答復”中表示:“工作簽證有申請條件,訪客簽證沒有條件限制,落地后可以按照當地的政策,提交轉簽計劃(如:學簽),拒簽原因為個人原因。”“我司經與鄒先生多次協商,給出第二次遞簽或部分退款建議,后經鄒先生本人同意協議退款2000元。”融德泰提供的微信溝通記錄截圖顯示,拒簽后鄒先生多次通過微信電話主動聯系融德泰但均未接通,鄒先生語音表示:“為什么不接電話,說給我退2000元,那你給我退了吧,退了就散伙了,我就認了。”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秾ν鈩趧蘸献鞴芾項l例》規(guī)定:“從事對外勞務合作,應當按照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guī)定,經省級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批準,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對外勞務合作企業(yè)不得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企業(yè)的名義組織勞務人員赴國外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商務、旅游、留學等名義組織勞務人員赴國外工作。”
據介紹,融德泰提供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并非商務部門頒發(fā)的“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商務部網站顯示,天津市對外勞務合作企業(yè)名錄不包括融德泰。天津市商務局回復天津市消協查詢函表示,融德泰未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不得開展外派勞務業(yè)務。
天津市消協認為,融德泰未依法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從事對外勞務合作,涉嫌違法經營。
依合同約定,鄒先生申請的是出國勞務派遣,但融德泰申辦的簽證是“訪客(旅游)”。天津市消協認為,出國旅游與勞務工作完全是兩個行為,在未明確告知的情況下將出國工作申辦為“訪客(旅游)簽證”,不符合合同約定。
雙方簽訂的中介服務合同約定:“辦理赴澳大利亞(國家)工作簽證費、資料費、翻譯費等代繳費用為1.49萬元,若出國勞務初審拒簽,退還乙方(即消費者鄒先生)簽證費、資料費、翻譯費等代繳費。”天津市消協認為,“初審拒簽”應按合同約定退還簽證費、資料費、翻譯費等代繳費,融德泰違約毀諾且拒絕溝通,僅退費2000元的行為違反了合同約定。
天津市消協提示有意出國務工的人員,務必要選擇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yè)。要查驗由商務部門頒發(fā)的有效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還要查驗企業(yè)與境外雇主訂立的書面勞務合作合同。出國務工人員可登錄商務部合作司網站查詢企業(yè)是否具備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