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廣受關注的“辛巴帶貨燕窩”于23日一錘定音,廣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公布了該事件的處理結果,其中涉事的辛巴旗下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被罰款90萬元。 當日夜間,辛巴公司對處罰進行回應,表示接受廣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燕窩事件”的行政處罰決定,并會積極履行責任并做相關整改。 該公司表示,近期已對內部管理工作進行了深刻反省和自查,在品控和管理上,正在推進一系列升級管控舉措,包括成立質量專家委員會、完善審核流程、提高供應商和產品導入門檻等,以確保產品能被真實準確地展現(xiàn)給消費者。 辛巴(本名辛有志),于1990年出生在黑龍江省的一戶農民家庭,初中輟學去日本打工創(chuàng)業(yè),后因經銷紙尿褲遭舉報被判雇傭違法,被拘留了63日。返回中國后他開始涉足電商直播領域。 “農民的兒子”一直是辛有志的直播人設,他經常稱呼粉絲是“家人”。在直播平臺上,他介紹自己是“出于農民,饋于百姓,農民的兒子,百姓主播”,是現(xiàn)在頂流的電商主播之一。據2020年8月份快手主播帶貨銷量排名顯示,前四名都是辛巴和他的徒弟。 辛有志“平民化”的直播風格受到觀眾歡迎,其商業(yè)模式也帶有強烈的家族特色。據天眼查數(shù)據顯示,辛有志通過其父辛庫、表妹計夢瑤等人的控股,家庭成員至少擁有廣州辛選供應鏈有限公司、廣州辛選網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廣東志翼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辛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涉及日化、投資等行業(yè)。此外,在“假燕窩”事件中涉事的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大股東為其表妹計夢瑤。 但辛有志并不是唯一“翻車”的電商主播。據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近期發(fā)布的《“雙11”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稱,2020年“雙11”期間,該協(xié)會收到了逾33.4萬條與直播電商有關的投訴,消費負面信息主要集中在明星帶貨涉嫌刷單造假和售后服務滿意度低、體驗較差兩個方面,并直接點名汪涵、李佳琦、李雪琴等參與直播帶貨的主播和明星。 記者從一位從事電商直播的專業(yè)人員處獲悉,電商直播為了維持商品超低價的核心競爭力,很多主播便放松對商品質量的要求,“翻車”就難以避免。 同時該專業(yè)人員還表示,作為主播其實很難對產品的真實性嚴格把關,只能以自己的聲譽作擔保。 鑒于當下電商直播的亂象,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已發(fā)布《關于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直播平臺須對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定期進行復核,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并對頭部直播間、頭部主播及賬號、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帶貨活動進行重點管理,加強合規(guī)性檢查。 暨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胡剛表示,對電商直播應及早引入監(jiān)管,以避免任其野蠻生長,辛有志事件是一次很好的契機,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界定、懲戒,有助于讓電商直播行業(yè)健康發(fā)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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