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位網名叫“?;?rdquo;的消費者在浙江寧波一家面館吃面,發(fā)現(xiàn)了一根比面條還長的頭發(fā)。他本來不以為意,只想讓店家道個歉完事。未料店家態(tài)度惡劣,完全不把消費者權益當回事。即使該消費者打電話向監(jiān)管部門投訴,監(jiān)管部門參與調解后,店家依然態(tài)度強硬,甚至發(fā)出“你去法院告我啊”的狂言。消費者被激怒,真的將面館告上法院,要求面館按照《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退一賠千元”。法院立案后,進行調解。面館最終認識到錯誤,于案件開庭前接受調解,答應了消費者的賠償要求。
這一案件在網上引發(fā)強烈圍觀。網友們紛紛給“?;?rdquo;點贊,稱“小伙干得漂亮”“社會就需要這種較真的人”。同時網友也非常認可受理該案的法院,稱其不因案值小而不重視,“簡直可以做全國學習的榜樣”。
小案件引起大關注,這事當然不能只是點個贊夸兩句就完了。有評論者表示,這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也不是有閑沒閑的問題,而是事關消費者尊嚴和權益的大事。如果多一些敢于較真的人,這個社會就不會有那么多消費欺詐、假冒偽劣等現(xiàn)象發(fā)生了。
問題在于,現(xiàn)實中像“?;?rdquo;這樣較真的消費者,真的并不是很多,而消費者權益受損卻是經常發(fā)生的事。中消協(xié)公布的《2017年全國消協(xié)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顯示,2017年全國消協(xié)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72.68萬件,為近年來新高;解決55.24萬件,投訴解決率76%,為5年來最低。與投訴解決率較低相應,消費者對投訴維權最終效果的期望值也不高。騰訊財經今年早些時候發(fā)布的調查報告顯示,當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只有36.9%的消費者選擇向監(jiān)管部門、消費者協(xié)會等相關機構投訴。
消費者的投訴意愿何以不強?上述調查給出了答案:88.5%的消費者認為維權成本過高。而且,維權成本的升高并不意味著問題能夠得到妥善解決。也就是說,消費者雖然為“?;?rdquo;點贊,但自己真遇到類似情況,卻不一定真的會往法院里走一遭。維權成本的“高”,事實上是由一些“難”堆起來的,比如舉證難、鑒定難、訴訟難等。另外,市場上還存在壟斷價格、格式條款之類無形中損害消費者權益但他們只能無奈被動接受的東西,這些本質上也都可以算進維權成本里。
而消費者維權方面的“難”,卻讓不法商家看到了的“機會”。一些商家敢于對消費者無理,無視其消費權益,就在于它們有一種心理——現(xiàn)實中很多消費者都抱著“不值當”的心態(tài),沒幾個消費者真的會較真,就算較真也大多不會有回應。這樣的“認定”推斷恰好與消費者的顧慮重合,其結果就是商家日益霸氣,消費者日益受氣。商家的“心理依仗”,反映的是我國消費環(huán)境存在問題,威懾商家的法律法規(guī)體系不夠健全,特別是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嚴重不足,讓商家有了任性的膽子,變得日益猖狂,無所顧忌。
顯然,要解決這個問題,只是呼吁消費者都像“海花”一樣較真是不夠的,最根本的還是要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在此基礎上,相關部門都能像此次案例中的法院那樣雷厲風行,有案必辦、辦案必果。如果相關部門都能夠擺正自己的職能站位,把消費者的事當成自己的事來辦,維權程序自然就會減化,鑒定、訴訟等費用也會降低,而包括時間、人力、金錢在內的所有維權成本也就降低了。
當維權從“難上天”變成“舉手之勞”、且還能有收益時,消費者的維權主動性和積極性自然會調動起來,這將會形成一股勢不可擋的市場力量,讓企業(yè)和商家對侵犯消費者權益不再肆無忌憚。 |